(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刚刚进入9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西监管局就开出一张百万级“罚单”,国家开发银行山西省分行被罚款140万元,另有多位责任人被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国家开发银行山西省分行涉及的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为:未按项目进度放款;贷后管理不尽职,贷款资金回流借款人;贷款风险分类不准确;收取质价不符的银团贷款安排费等。
依据相关规定,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西监管局对国家开发银行山西省分行罚款140万元。
与此同时,许向前因对国家开发银行山西省分行收取质价不符的银团贷款安排费的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西监管局警告。
焦涛因对国家开发银行山西省分行贷后管理不尽职以及贷款资金回流借款人和贷款风险分类不准确的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西监管局警告。
来源|山西晚报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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